刑法小知识,什么是继续犯
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由于我国刑法对继续犯的追诉期限采用以行为终了时有效的法律为准。
关于继续犯追诉时效的计算
我国《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对继续犯犯罪行为的追诉与一般犯罪的追诉在时效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一般犯罪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而继续犯则是从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刑法关于继续犯追诉时效的规定可以看出,继续犯无论继续的时间多久,只要犯罪处于继续状态没有结束,整个犯罪时间就没有完结,从开始到结束的犯罪时间都是一个犯罪,按照一罪处理,这就是法律规定继续犯按照一罪论处的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重婚罪是继续犯还是即成犯,应当分别情况而定:对于采取婚姻登记形式构成的重婚行为,重婚行为者已经登记结婚,婚姻关系便形成,犯罪也即告成立,具备即成犯的构成特征,属于即成犯,因此,登记婚姻后重婚的时间是不法状态的继续,而不是犯罪状态的继续;对于以非法同居的事实婚姻形式重婚的行为,与采取婚姻登记形式构成的重婚行为的即成犯不同,非法同居是重婚行为者实施重婚行为的一种既遂形态。
继续犯的要件
(1)继续犯是一个犯罪行为。在主观上继续犯支配行为的犯意只有一个,这种犯意存在于实行行为的开始至终了,在客观上继续犯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实行行为,行为地发生变化,仍是一个实行行为。继续犯通常由作为构成,也有由不作为构成继续犯的情况,譬如,遗弃罪的遗弃,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就是不作为。
(2)继续犯是持续地作用于同一对象。持续作用的对象只能是同一对象。
(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该要件需要把握的是,犯罪行为和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必须同时处于持续的过程中。如果只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处于持续之中,而犯罪行为一经实行即已完成,并不处于继续状态,就不是继续犯。
(4)继续犯是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继续一定时间。即有时间上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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