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为民造福,亦可使人坠入深渊。近年来,一批职务犯罪案件的曝光,再次敲响了警钟。某市原局长张某,在项目审批中利用职权为开发商大开绿灯,收受巨额贿赂,最终锒铛入狱。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以为权力是自己的‘私有物’,忘记了这是人民赋予的责任。"
此类案件并非孤例。统计显示,工程建设、资源审批、金融监管等领域已成为职务犯罪高发区。犯罪手段也从直接收受贿赂演变为股权代持、虚假交易等隐蔽方式。法律专家指出,这反映出部分官员对法律红线的漠视——他们或是认为"手段高明足以规避监管",或是心存侥幸以为"法不责众"。
法律的红线从来不是虚设。《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即构成受贿罪。量刑标准中,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2023年某省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一名处级干部因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权力监督机制的漏洞往往成为犯罪滋生的土壤。某些单位"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难以触及。正如纪检监察部门在案件剖析中指出的:"当权力失去制约,就像脱缰的野马,必然走向失控。"新修订的《监察法》实施后,通过派驻监督、巡视巡察、大数据监察等手段,正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心理防线崩塌是走向犯罪的重要诱因。许多落马官员最初都曾恪尽职守,但在面对诱惑时逐渐放松警惕。一名在忏悔录中反思的官员坦言:"最初收受购物卡时还惴惴不安,后来看到其他人也这样做,就慢慢麻木了。"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堕落过程,警示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家庭因素在职务犯罪中扮演着特殊角色。不少案例显示,官员配偶、子女成为利益输送的中间人,有的甚至形成"家族式腐败"。某市原副市长案例中,其妻子以"艺术顾问"名义收取企业"咨询费"达数百万元,最终夫妻双双入狱。这提醒我们,廉洁家风建设同样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
警示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地纪委监委通过组织观看庭审实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让公职人员直观感受犯罪代价。某省直机关干部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后表示:"看到曾经同事如今身陷囹圄,才真正体会到自由和尊严的珍贵。"
制度建设是根本保障。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出台《监察法实施条例》《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细化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同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职权边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财产申报等制度正在让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每个公职人员都应当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用权不可任性。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人民、敬畏权力。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依法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只有将法律红线内化为行为底线,才能行稳致远,不负人民重托。
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那些试图挑战法律红线者,终将付出沉重代价。而对我们每个人而言,此般警示更应化作日常工作中的自觉行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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